2009年5月14日

電影感想:費城 [Philadelphia]

撰文:皮達
Posted by Bitch Z





費城Philadelphia在希臘語含有「兄弟之愛」之意,同時也是美國發表獨立宣言的自由之都,片中設選的愛滋歧視事件在此相較之下,頗有反諷嘲弄之意。
但是以1993年的背景來看,主流電影肯(敢)以同志與愛滋當背景已經是相當厲害的一件事情,但這不禁讓我反思,從片中敘述來看那個年代的思想幾乎是 得愛滋 = 他是同性戀者 = 他私生活糜爛 = 罪無可恕,唉,多簡單又恐怖的邏輯觀,早年在觸動同志議題的同時似乎也不小心把同志污名化,無知真的是最大的罪過。

我喜歡片中大膽表現出異性戀律師在幫同志愛滋患者伸張正義的同時卻又唾棄他性向的憤怒,我從頭到尾都不認同這種觀點是對的,但我相信,這是更多一般人的想法,我覺得這是一段自孩提成長後對性向的二次磨合期,有的人坦然接受,有的人表示尊重,有的人心生畏懼,有的人憤怒威嚇,有的人因發現自己的另外一種可能而更大聲的叫囂,事實上我們跟自己活了半輩子也不見得瞭解自己,只是外面的世界讓我們知道原來愛人也可以有那麼多不同的面向,片中幫同志打官司的律師也時常被質問性向問題,所以與同性戀共事就會莫名一夜間變成另一個同性戀?這又是一個社會上無知的迷思。

片中牽扯到司法的公正性、愛滋病患的歧視、同志污名以及普羅大眾對同性戀最直接赤裸的想法,那年代的人們用誇張而嫌惡的態度標榜著:我是正常人,我跟同性戀無關。但又有多少人了解同志的本質跟異性戀一樣,其實都是由愛與扶持所聯繫著,可悲的是1993年至今人們的思想卻不見得前進多少,在當時他們贏得了那場官司,但十幾年之後,許多人觀看同性戀的角度似乎沒有糾正多少,更甚者,將愛滋這頂大帽子壓在同志們身上扣得更死。

再來說說片中愛滋病與同志之間的關係,這裡面血淋淋的對比,一個因為輸血感染的女人得愛滋是值得同情的,一個因為他是同性戀的男人得愛滋是必須唾棄的,因為這個男人是個GAY,他的私生活糜爛放蕩充滿許多我們必定唾棄的淫亂之事所以這不值得同情,欸,多有一番道理的言論,如果全世界的異性戀也以這樣的精神檢視自己的私生活,我相信根本不會有什麼九月墮胎潮或是鬧到報紙上難堪的婚外情發生。
//隱藏部分的文章


站在道德天平的我們曾幾何時已經忘記:愛滋病是一個病名,不是罪名。

許多人拿起第一塊石頭丟過去的同時也以為自己就是上帝,許多人把愛滋病罪名化,那看似有理的同志荒淫理論完全是一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抹黑,我不認為一名愛滋病患所獲得的尊重必須比癌症患者來得低賤,為什麼生個病居然還要有高低之分?我想表達的是,每個人都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沒有人可以去指責另外一個人的生活型態,我可以不茍同但我選擇尊重,因為最後生長出來的果實必須自己嚥下,我所知道的是,我只會去關懷一個生病的人而非嘲弄批判,在一些無良傳媒的操弄之下,愛滋與同志之間被綁在一起的緊張關係越來越顯著,我不認為自片中的1993年來有任何情況的改善,反而有種日益惡化的感覺,或許我的看法悲觀膚淺,完全顯露出是一個被大眾媒體操弄誤導的不客觀無知小老百姓,但我仍舊了解,愛滋病是個跟青光眼腸胃炎一樣的病名,而不是罪名,這點,我相信這整個社會必須很用力地警惕在心。


湯姆漢克也因為他飾演的愛滋病人將小金人風光抱回,看舊片有個額外的趣味就是可以輕易察覺出時光荏苒的神奇之處,片中的湯姆漢克瘦得只剩下皮包的那份俊朗與氣質竟與現在伊旺麥奎格神似幾分,讓人不禁感嘆歲月催人老的唏噓,另外扮演他好友戲份不多的女配角Chandra Wilson,怎麼感覺有點眼熟?!鐺鐺,十年後居然變成魔鬼住院醫生了XD,至於主角男友是那個幸運兒呢,果然接演同志角色是成功男演員們必經之路啊。

1 則留言 :

  1. Thank you 皮達!
    讓CUZ有這麼一篇慷慨激揚,發人深省的好文章!
    妳真是我們LGBT最棒的好盟友!
    希望我貼的方式,離你想去相去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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