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Marriage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Marriage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8月13日

Google 調高同性戀員工薪資


Editor / Published by Lazy Z

因為看到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來我們CUZ打的徵文廣告,讓我回想起七月初看到的這篇Google的新聞,想要向各位還記得來CUZ完的朋友們分享一下,並順便替「成家故事」的徵文宣傳一下。(很明顯Z是早在七月底前寫的這篇文章,但為了表現自己是個有求必應的版主我還是要來替他們宣傳一下,並且我要貼心的提醒您,徵文已經截止囉。)

在今年的七月一日Google宣布即日起(星期四)將調高同性戀員工的薪資,原因是因為在賦稅方面,同性夫妻/家庭無法獲得如異性夫妻一樣的所得稅減免。Google善待員工的美名大家早有所聞;難怪我們的C一直想要加入Google,現今他們又多了一項德政,也用行動實質的表示對LGBT族群的支持。其實Google並不是第一個這麼做的公司,IBM可以說是第一個提供優質的工作環境給 LGBT 族群的公司。但無疑Google此舉得以帶動矽谷工業園區內的科技公司提供更好的環境福利給LGBT員工。


我以前常常無法了解婚姻,所以我不觸碰同性婚姻這個議題,但隨這年齡的增長越來越步進社會,我也越來越了解,不能有個合法的婚姻對於同性戀族群來講,是一件多不公平的事!雖然我還是不能理解結婚對於我有什麼意義或不同,但是以生活面來說,當兩個人承諾忠於彼此並互相扶持,就有了一個家庭的形式(是的,並不是小孩,好嗎!),並且以此生活下去,對雙方或單方來說,生活的開銷與負擔增加了,在一個合理進步的國家,是應該對這個負擔的增加做出補助。一對擁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夫妻,在所得稅的賦稅可因家庭的形式獲得減免,或夫妻一方如有失業或低收入另一方可以向政府申報撫養,這個家庭的付稅也因此減少,但不受法律承認的同性婚姻就無法獲得相同的待遇。讓我舉一個很簡單但不完全符合的例子,在很多地方飲料的續杯是免費的,當然就會有很多家庭或情侶共喝一杯,想像我跟我女朋友或你跟你的同性伴侶到了這樣的餐廳,在共飲一杯飲料的時候被制止,因為你們不是"男女"朋友或夫妻,所以看起來你們沒有共飲一杯飲料的條件或需要,這個例子聽起來難道不覺得可笑嗎?

家是我們獲得幸福與愛的根源,我們在這裡被愛也學習怎麼愛別人, 追求一個人生伴侶,並與之結合,是人之常情;並以社會的角度來說,家也是組成社會的最小單位,想要組成一個家庭,並未違反社會組成的結構。從個人與社會的角度來看,都不違反情理。

有婚姻之實卻無法獲得合法婚姻關係裡該有的權利,是非常不公平的,我認為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應該對此做出補助,或許基於一定的民族性宗教性或法律形式上的理由無法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可以另行其道。很一些國家有所謂的"伴侶關係"(partnership),也就是基於一些理由,當局政府並不承認同性婚姻,但同性愛侶們可以註冊成為"伴侶",並因此獲得部分或全部合法婚姻中擁有的權利。例如德國在 2001 年宣佈經過註冊的伴侶關係可獲得與婚姻關係一樣享有的一切權利。(有很多報導都將此報導成德國准許同性婚姻,其實還是有不一樣的,伴侶關係不等同於婚姻關係,所以並不是當然想有婚姻關係的一切權利義務,而是要靠立法一步一步確定權利義務關係,像德國就是循序漸進的,一開始只享有部分的權利義務,到後來得以享有一樣全部的權利義務。)

其實以中華文化的民族性與歷史性來看,我們並沒有像某些西方國家一樣那麼仇視同性戀,歷史上也有許多同性故事與典故,但相對之下我們的性格也比較保守,對於一些創新難免認為標新立異驚世駭俗而難以接受,所以當下討論同性婚姻,似乎有點想要一步登天,或許我們也可以從伴侶關係的立法開始著手?

回到Google,某天晚上我興奮地告訴我女朋有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女朋友只是視財如命淡淡的說:「那當然要說自己是(同性戀)拉!」我想外國人比較單純與誠實應該不會有人出賣自己的性向,還是可愛的Google另有一套有創意的認證方法呢?


2009年8月1日

Marc Jacobs 今秋裝穿上同性婚姻

Editor / Posted by Bitch Z


作為 CUZ 第一篇有關 gay 族群的文章,本文似乎太過薄弱,但在我廣邀身邊的 gay朋友投稿沒有成效下,我自己還是想為 G 族群做一點事,出一點聲音,雖筆拙但願能以心意補足,畢竟我不是這一塊領域的專業人士。

知名出櫃設計師 Marc Jacobs,也就是 Marc Jacobs 以及副牌 Marc by Marc Jacobs 的領銜設計師,在今年 Marc by Marc Jacobs 的秋裝推出兩款保護同性婚姻的 T-shirt。是的,就大模大樣的放在實體店面,走進去及可以購買,與一般商品無二,當然網站上也有。

一款上面有一個美國國旗還有錢的標誌"$",寫著"I Pay My Taxes I Want My Right",另一款也是一樣的標語,只是多了兩個穿著黑色禮服的女同性戀,加上一個─-─小孩,對對對,這是真的,女人們都想要小孩,不知道她們到底再想什麼,大概這真的是繼"雙性戀"的另一風潮吧,為了趕這個流行,要付出的代價還真大,未來後悔的人請向安潔莉納瓊莉索償,或把小孩捐贈給她,我想她應該要負起部分社會責任。



          http://www.marcjacobs.com/#/en-us/specialitems?lookId=6


          http://www.marcjacobs.com/#/en-us/specialitems?lookId=8
另外我還注意到另外一款是,有著裸體的超級女同名人 Beth Ditto 的 Love 雜誌封面,這件 T-shirt 的設計,似乎是為了皮膚癌。


         http://www.marcjacobs.com/#/en-us/specialitems?lookId=77

這不是 Marc Jacobs 第一次做這麼酷的事了,他還有更酷的!去年的秋裝,他用了男模 Cole Mohr 穿上當季秋女裝新款,拍攝了一系列的照片,宣傳他那一季的設計。打破了世俗的成見,模糊了性別的界線,大膽又創新,更令我驚訝不已的是, Cole Mohr穿上去也滿好看的。



Marc Jacobs 與巴西裔的廣告經理 Lorenzo Martone,相戀一年後於今年三月訂婚,據聞將於今年七月在美國麻省結婚,但報導又說將婚期延後至今年八月,目前,婚裡應該還沒舉行,結婚地點似乎也改了,不過對於兩人是否完婚的報導都各說各話,相當模糊。我覺得 Marc Jacobs 很帥跟 Lorenzo Martone 很登對,看到他們再一起,也是一件很賞心悅目的是,不是嗎?


           Marc Jacobs(右)與 Lorenzo Martone(左)

Marc Jacobs 的新款 T-shirt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一件 24 美元,含稅約台幣900元上下,有人要訂購嗎?




2009年5月23日

時事新聞:慾望城市女星Cynthia Nixon與女友訂婚

Editor/Posted by Bitch Z

慾望城市(Sex and City)女星辛西雅妮克森Cynthia Nixon與女友Christine Marinoni訂婚,辛西雅妮克森(Cynthia Nixon)就是飾演慾望城市主角之一的米蘭達(Miranda),與前夫育有一女(Samantha, 12)一子(Charles, 6),並在2004年結束了長達15年的婚姻。


2004開始和一位從事教育事業(education activist)的女同性戀 Christine Marinoni交往,在我淺薄的知識裡,真的不知道什麼是 education activist,是教育改革家還是……什麼?
自此之後,在各大同性戀權益活動中,都可以見到兩位的身影。今年美國時間五月十七號,在紐約的Broadway Impact-Equality Rally (此次活動主要是主張同性婚姻平等)集會上,宣佈上個月她已經和交往近六年的女友Christine Marinoni訂婚了,並且大方秀出她的鑽戒。恭喜!
Cynthia Nixon:
I have a secret to tell you. Last month, my girlfriend Christine and I got engaged. And I have a beautiful ring to prove it."
我告訴你們一個祕密,上個月我和我女朋友Christine訂婚了,我還有一個漂亮的戒指作證明。



我可以想見當時台下群眾有多瘋狂!接者她開始講女友/未婚妻 Christine是多好的一個媽媽,但是她們的結合卻不能獲得法律的認同,如果有一天她去世了,Christine卻不能與她的子女們有任何法律上養育照顧權力,諸如此類的演講。
真的很希望我也在那裡!為人類的進步一起吶喊!


至於她們什麼時候結婚,辛西雅說會等到紐約市通過同性婚姻的立法,她們不想為了結婚而結婚,她們想要一個實際上受法律承認的婚姻。
(節錄)
"if it became legal in New York. "I don't really want to get married to get married pretend. I think we'd like to do it in a real, actual, legal way that the state would recognize."

總之,恭喜恭喜!希望妳們能盡快結婚!

同性婚姻對台灣而言,尚且太過天方夜譚,我想台灣還不夠開化成熟的走到這一步,如果硬是通過了這項立法,立法與社會進度的脫節會產生很多可怕的社會問題出現,比如,同性戀婚姻裡的子女在學校可能會受到恥笑、侮辱,甚至這份歧視不只來自於同儕,甚有可能來自於學校。我想我們應該先從更基本一點的做起,喚醒大眾對LGBT的正視,建立公眾對LGBT適當與健康的認識,為LGBT爭取該有的福利權利,不因性向受到各方面的歧視,這樣眾多的LGBT人士,就可以開心大方做自己,不用躲躲藏藏自己的性向,循序漸進的,社會的風氣自然也會影響家庭的觀念,進入我們的文化。我再擴大的說,這是一個教育過程,教育社會尊重接納形形色色與自己不一樣的人。

這中間每一個過程,都需要各位的參與,不管你是不是LGBT的一員,都請不要吝嗇的加入。這也是我們一再強調設立CUZ的目的,或許看文章的你或你身邊很多朋友,覺得這根本不關你/他們的事,你/他們當然可以根本不關心所謂的同性戀權利,但這些人可能不知道,或許他們的兄弟姊妹、家族成員中就有LGBT,最好的朋友有性向"問題",最崇拜尊敬的人是同性戀,當看著他們不能過大家能過的"正常規格"的生活,必須隱藏自己的喜好,綁手綁腳的活著,甚至一輩子不敢追求自己的幸福,試問這些事不關己己不操心的人,你又開心了嗎?

所以,在此請容我引用Milk 的話: We are here to recruit you! 我們招募也需要你們的加入!
我們有很好的出發點很好的理想,因此需要你們的參與和加入;CUZ剛剛成立 還很稚嫩,因此需要你們的意見、幫助與資源,讓我們更臻完善。
請大家一起為LGBT權力努力。